• 政府來文

主旨:檢送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 管理指引」1份,請查照辦理。

日期 : 2021-09-08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檢送「教育單位防疫計畫檢核表」1份,請各校辦理活動 時,自主檢核運用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9-07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8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68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9-01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本部自即日起受理110學年度境外學生未持有我國有效居 留證者入境申請作業,相關辦理事項詳如說明,請查 照。

日期 : 2021-08-26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有關110年8月25日至111年2月21日修習教育實習學生之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公費疫苗接種一案,詳如 說明,請轉知所屬。

日期 : 2021-08-26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8月10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731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配合辦理。

日期 : 2021-08-18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7月29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687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8-09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 (110)年7月2日12時起實施「所有國際港埠入境民眾,於檢疫第10至12天以COVID-19抗原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1次快篩」措施,自本年7月14日起調整實施對象年齡為18 歲以上....

日期 : 2021-08-03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因應全國疫情警戒調降至第二級,大專校院得評估暑期適度開放校園場域並落實相關防疫措施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7-29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大專校院在確保管理調度能夠落實防疫配套措施的原則下,得評估適度開放部分校園場域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7-15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Delta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 傳播力高,自本(110)年6月22日起,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 者及自國外入境者,無論有無症狀,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 疫期滿前,均須進行PCR檢測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7-06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,大專校院停止到校上課並改採線 上教學期間,請就碩博士之學位論文撰寫、考試方式、修 業年限及收費等提供相關彈性配套措施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6-16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,請貴校於COVID-19疫情三級警戒期 間,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6-09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5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
日期 : 2021-06-03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實遵....

日期 : 2021-05-28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主旨:為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,請貴校於停止到校上課或實施遠距教學期間,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5-28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因應全國COVID-19疫情升到三級警戒,請大專校院配合強化防疫措施及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5-25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大專校院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配套措施補充說明

日期 : 2021-05-20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,請大專校院配合辦理校園體溫監測、環境消毒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等防疫措施,請查照。

日期 : 2021-05-14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

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,依據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」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宣布至110年6月8日(含)前,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,請各級學校配合辦理下列措施:

日期 : 2021-05-14 點閱 : 單位 : 防疫小組